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
发表时间:2014-08-07 文章来源:市环境保护局
环境保护部公告
公告 2014年第44号 |
关于国家级生态乡镇的公告
根据各有关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申报审核意见,经我部复核,北京市门头沟区军庄镇等829个乡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之“国家级生态乡镇”考核指标要求,现决定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。
希望获得称号的乡镇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坚持在保护中发展、在发展中保护,努力建设生态文明,为建设美丽乡村作出新的贡献。
特此公告。
环境保护部
2014年6月13日
主送: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环境保护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。
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6月16日印发